为确保毕业生按期顺利毕业,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2020届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的组织与管理工作,按照教育部、省教育厅及我校相关文件要求,特制定外国语学院2020届专科毕业生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工作实施方案。
一、组织实施
为保证2020届毕业生论文答辩顺利进行,外国语学院成立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,负责毕业生论文答辩的组织实施工作。成员如下:
组 长:冯宜丽
副组长:韩 慧
成 员:龚玉香、李东君、袁瑞姣、崔倍倍
贺红艳、徐思煌、田 雪、
答辩秘书:张路路、付余佩、张丽静、裴 欣
二、答辩形式
(一)线下答辩
答辩要求与往年保持一致,在有电脑、投影设备的教室、语音室、办公室进行答辩。
(二)线上答辩
采用网络视频答辩方式进行。要求如下:
1.网络视频答辩软件要求:软件功能稳定、操作简单易用、至少允许10人同时在线视频和通话、视频与通话清晰流畅、支持在线播放PPT、可在线共享文件等,每个答辩小组可确定一个平台进行,不提倡进行平台切换,推荐采用钉钉、腾讯平台。
2.每个答辩小组确定采用平台后,每位参加答辩的评委和学生须提前熟悉软件的使用方法。由答辩小组长对使用的答辩平台和录音录像方式、表决方式等进行预演确认,同时要确认委员熟悉线上答辩、表决使用的平台及流程。答辩时同一个答辩小组在同一地点进行视频答辩,并做好答辩现场的疫情防控工作,确保答辩顺利进行。
3.在答辩过程中要确保视频答辩的效果,由各答辩小秘书做好答辩记录以及答辩图片采集,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全程录音或录像,并将答辩图片、音频资料、表决票等答辩材料做好存档。
三、答辩准备
学生应在答辩前一周(2020年4月17日)将毕业论文定稿提交答辩委员会,答辩评委应提前进行评阅、填写论文评阅意见、准备好答辩问题,相关毕业论文纸质材料待学生返校后补交。
学院应于答辩前三天(2020年4月20日)将答辩具体安排告知学生与相关人员。包括答辩时间、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、答辩学生分组名单、毕业论文题目、使用的线上视频平台等。
四、具体要求
1.答辩时间
拟定答辩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下午,二次答辩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下午。如确定为线上答辩,则线上答辩预演时间为2020年4月23日上午。
2.答辩分组
毕业论文答辩小组由3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教师组成,原则上不设置校外专家。答辩小组组长由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。答辩小组设答辩秘书1人,协助办理答辩有关事宜。具体分组情况如下:
组 别 |
答辩小组成员 |
学生人数 |
线下地点 |
线上地点 |
第一组 |
龚玉香、崔倍倍、付余佩 |
14 |
实3#501 |
创新楼1003 |
第二组 |
韩 慧、徐思煌、张丽静 |
15 |
实3#503 |
创新楼1007 |
第三组 |
李东君、贺红艳、裴 欣 |
14 |
实3#507 |
创新楼1015 |
第四组 |
冯宜丽、袁瑞姣、田 雪、张路路 |
16 |
实3#508 |
创新楼1005 |
3.答辩流程
(一)线下答辩流程
(1)按照答辩时间,答辩秘书召集答辩委员、答辩人进入答辩室,安排答辩顺序,发放论文相关纸质材料,并做好会议记录和答辩记录;
(2)答辩委员会组长宣布答辩开始,介绍答辩委员会委员并主持会议;
(3)学生就毕业论文的研究内容、研究方案、研究成果等进行报告,学生陈述时间3-5分钟,完成陈述后由答辩委员就论文内容提问。
(4)答辩结束后,答辩委员会单独进行评议,对学生毕业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人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,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进行表决,确定学生毕业论文答辩成绩。
(5)答辩结束后,由答辩秘书通知毕业生毕业论文最终成绩。
(6)未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,在答辩后按论文指导老师修改意见对原毕业论文进行修改补充,可以申请二次答辩,二次答辩成绩最高为“良好”。仍未通过答辩的学生,按结业处理;
(二)线上答辩流程
(1)按照答辩时间,答辩秘书召集答辩委员、答辩人进入线上视频平台的答辩室,有限允许旁听学生参会(控制人数,核对身份,禁言),并做好会议记录和答辩记录;
(2)答辩委员会组长宣布答辩开始,介绍答辩委员会委员并主持会议;
(3)学生就毕业论文的研究内容、研究方案、研究成果等进行报告,学生陈述时间与答辩时间与原线下形式相同。
(4)答辩结束后,答辩委员会单独进行评议,对学生毕业论文的学术水平和答辩人的答辩情况进行评议,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进行表决,确定学生毕业论文答辩成绩。
(5)答辩结束后,由答辩秘书在线上平台宣布毕业生毕业论文最终成绩。
(6)未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,在答辩后按论文指导老师修改意见对原毕业论文进行修改补充,可以申请二次答辩,二次答辩成绩最高为“良好”。仍未通过答辩的学生,按结业处理;
4.答辩要求和成绩评定
(1)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学术标准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。答辩前每个委员必须预先审阅毕业论文,做好提问准备。答辩一律以公开方式进行(选题涉密的除外),并充分发扬学术民主;
(2)答辩情况应有详细纪录;
(3)答辩成绩按五级制评定,成绩“合格”以上者为通过;
(4)答辩结束后,学生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再次认真修改毕业论文,修改后的毕业论文经指导教师认可后,方可进行提交;
(5)未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的学生,在对原毕业论文修改补充后,可以申请二次答辩,二次答辩成绩最高为“良好”。仍未通过答辩的学生,按结业处理;
(6)毕业生毕业论文成绩需于5月10日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。
外国语学院
2020年4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