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国语学院各班级、各团支部: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,切实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,让资助政策惠及更多学子,外国语学院团委决定组建“家校万里传温情 资助宣讲筑梦行”实践队,开展大学生暑期“三下乡”社会实践活动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目的
本次活动旨在通过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家访,深入了解学生家庭状况,搭建家校沟通桥梁,传递学校关怀;同时,积极开展资助政策宣讲,以送政策下乡、送政策回母校、资助中心公益服务等多种形式,让更多学生和家长知晓国家及学校资助政策,助力困难学子安心求学,实现教育帮扶与政策普及的双重目标,强化青年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服务意识。
二、活动主题
家校万里传温情 资助宣讲筑梦行
三、活动类别
乡村振兴行实践
四、参与人员
外国语学院志愿者(10人)
五、指导老师
李佩珊、申雨昕
六、活动地点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所在地(主要集中在乡村地区)、相关社区、学校等
七、活动时间
2025年6月30日-8月20日
八、报名方式及时间
1.有意向参与的同学请于6月18日前,填写《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》(附件1),发送至邮箱1482922536@qq.com。
2.学院团委将对报名学生进行审核,确定最终参与名单,并予以公布。
九、活动内容
(一)前期准备阶段
1.组建团队。成立“家校万里行”走访慰问团队,选拔责任心强、沟通能力良好的教师和学生志愿者,明确团队成员分工与职责。组建资助政策宣讲团,挑选熟悉资助政策、表达能力出色的受助学生担任宣讲员,并邀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对宣讲员进行培训,确保宣讲内容准确、规范。
2.确定走访对象。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,筛选出需要走访慰问的学生名单,了解学生家庭住址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。
3.准备物料。筹备学习用品、生活用品等慰问物资,体现学校关怀。制作资助政策宣传手册、助学成才典型案例宣传资料,整理资助工作成果展示材料,确保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。
4.联系沟通。提前与走访学生家庭取得联系,确定走访时间,说明走访目的,争取家长的支持与配合。
与活动开展地的社区、学校等相关单位沟通协调,确定资助政策宣讲的场地、时间等事宜。
(二)活动实施阶段
1.“家校万里行”走访慰问活动。走访慰问团队分组前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,与学生家长面对面交流,详细了解家庭经济状况、生活困难及学生在家的学习和生活情况。
向家长介绍学生在校的学习表现、思想动态及学校的资助政策落实情况,听取家长对学校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送上慰问物资,传递学校的温暖与关怀,鼓励学生克服困难,努力学习。
2.资助政策宣讲团“我为资助代言”活动。在乡村社区、学校等场所开展资助政策宣讲会,宣讲员通过生动的讲解、案例分享等形式,向居民、学生及家长介绍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生源地助学贷款等资助政策的申请条件、评选流程、发放标准等内容。
邀请助学成才典型学生分享自身成长经历,讲述在资助政策的帮助下如何克服困难、取得优异成绩,激励更多学生树立信心,勤奋学习。
设置互动环节,解答听众关于资助政策的疑问,发放资助政策宣传资料,确保政策宣传深入人心。
展示资助工作所取得的社会成效,通过图片、数据、视频等形式,呈现资助政策对困难学生家庭的帮扶成果,提升社会对资助工作的认可度。
(三)总结评估阶段
1.资料整理:走访慰问团队和资助政策宣讲团成员对活动过程中收集的资料、照片、视频等进行整理,撰写活动记录和总结报告。
2.成果汇报:召开活动总结会议,各团队负责人汇报活动开展情况、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,共同探讨改进措施。
3.宣传推广:通过学院官网、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,及时宣传活动开展情况、典型事迹和优秀成果,扩大活动影响力,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,让更多人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的温暖与力量。
4.建立长效机制:根据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和收集的建议,完善学院资助工作机制,加强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的长期联系与帮扶。
十、活动要求
1.提高思想认识:全体参与学生及教师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对落实国家资助政策、助力困难学子成长的重要意义,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实践活动中,展现外院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。
2.确保活动安全:实践队将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,参与学生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团队纪律,做好个人防护,注意出行安全、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。在活动过程中,如遇特殊情况,及时向团队负责人和学院团委报告。
3.注重活动实效:活动前,参与学生要认真学习资助政策,熟悉宣讲内容;活动中,要耐心解答群众疑问,确保政策宣讲准确、清晰;认真做好家访记录、活动照片及视频拍摄等资料收集工作,活动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,形成高质量的实践报告。
十一、活动注意事项
1.实践团队成员严格遵守《河南工学院2025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安全责任书》(附件2)规定要求,做好安全第一责任人。
2.实践活动中注意搜集图文资料,活动结束后认真撰写实践报告。图文资料及实践报告将作为申报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”的重要佐证材料。
十二、表彰奖励
活动结束后,学院团委将根据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,评选出“优秀实践个人”“优秀调研报告”等,并给予表彰奖励;对表现突出的团队和个人,将推荐参加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相关评选。
外国语学院团委
二〇二五年六月七日